【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為便利民眾繳納交通違規罰鍰,全國各交通事件裁決機關自106年5月16日起,新增委託全國農業金庫代收汽機車交通違規罰鍰業務,民眾可持違規通知單或裁決書直接至全國農業金庫各分行及各地農漁會信用部繳納罰鍰,採即時連線銷案,繳款人每筆案件另須負擔代收手續費10元。 裁決處表示,交通違規罰鍰應於違規通知單記載之應到案期限前繳納,逾期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規定金額加罰。若違規案件屬於須至到案處所裁決案件,則不得在農業金庫與各地農漁會信用部等代收機構繳納罰鍰,請至裁決處各辦公室服務窗口或各地裁決機關臨櫃辦理;前述應到案辦理案件處罰內容若包含駕(牌)照之吊(扣)銷或代保管物件者,則必須至該案件管轄裁決機關臨櫃辦理。 裁決處呼籲所有市民,使用汽機車應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以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之財產與生命安全。若有相關疑問,或需查詢與確認違規繳納情形,請撥打裁決處服務電話02-89786101轉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發言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黃莉雅 電話:(02)89786101轉805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違規裁罰課課長黎紹誠 電話:(02)89786101轉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