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為便利民眾繳納已辦理分期繳納之交通違規罰鍰,全國各交通事件裁決機關自106年5月15日起,新增委託統一及全家超商代收已辦理分期繳納汽機車交通違規罰鍰業務(限單筆違規分期案件),民眾可至前述兩家超商多媒體機列印繳納已辦理分期之交通違規罰鍰,採即時連線銷案,繳款人每筆案件另須負擔代收手續費13元(每期違規款項為1筆,如同時繳納2期以上分期款項則依實際繳納筆數計收手續費)。 裁決處表示,汽機車交通違規案件分期繳納申辦仍須至該案件管轄之裁決機關臨櫃辦理,並同時繳納第一期款項,辦理完成後第二期以後的款項才能至統一及全家超商多媒體機列單繳納。若違規案件條款屬於交通部規定之不得郵繳條款,或是辦理多筆違規合併分期繳納案件,則不能在統一及全家超商多媒體機繳納罰鍰,仍請至裁決處各辦公室服務窗口或各地裁決機關臨櫃辦理。 裁決處呼籲所有市民,使用汽機車應遵守相關道路交通法規,以保障自身及所有用路人之財產與生命安全。若有相關疑問,或需查詢與確認違規繳納情形,請撥打裁決處服務電話02-89786101轉9,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新聞發言人: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黃莉雅 電話:(02)89786101轉805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違規裁罰課課長黎紹誠 電話:(02)89786101轉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