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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佐)執業執照應於今年12月中旬前完成換發

2017-06-08發佈者: ntpcadmin 分類: 新聞

【新北市訊】為提升專業醫療教育,精進獸醫師專業知能與倫理,並因應獸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未來獸醫師執業必須取得繼續教育學分,6年內須修滿120個學分,始能進行執業執照取得及換發。目前動保處除了換發、安排教育課程外,也陸續開始獸醫師(佐)執業執照換發作業,目前已有178名獸醫師(佐)申請更換執業執照,還有379名尚未申請更換執業執照。未來寵物飼主都能在各動物醫院牆上以手機查詢QR code方式,了解獸醫師是否有依規定取得繼續教育課程。

隨著時代變化,獸醫師已不再滿足於過去學生時代所學,防檢局在105年12月15日新修正獸醫師法時,將獸醫師制度融入獸醫師繼續教育制度,鼓勵獸醫師們參加醫學會議、大型研討會等進修課程,讓動物醫療水準與時俱進。今年也開始獸醫師執業執照全面更換,並在執業執照上新增QR code,可讓毛寶貝飼主們只要拿起手機一掃QR code後,連結至相關網站即可知道您的毛寶貝獸醫師是否有依規定取得繼續教育課程。

動保處日前已開始換發獸醫師執業執照,截至 6月7日為止尚有379名獸醫師(佐)尚未申請更換執業執照,依法獸醫師(佐)應該今(106)年12月16日前向動保處進行申請換發執業執照,為避免執業執照因太晚申請更換而造成失效,請盡量抽空提早進行申請,也在平時忙碌的醫療工作之餘,不要忘了要抽空參與學習課程,充實專業及倫理知能。

臨床獸醫師也就是獸醫師公會理事長駱清波表示,獸醫師繼續教育課程內容五花八門,各式專業課程可以豐富自己專業知識,加強治療動物信心,而法規課程也非常實用,例如動物醫療糾紛課程,聽到消保官深入淺出講解,帶出不少實用法律心得,未來應用在飼主溝通,就能以客觀又誠信立場解說治療方針,才能保護雙方權益。

農業局表示,依據獸醫師法規定,獸醫師執業執照須懸掛於明顯處,另停業、復業、歇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10日內辦理申報作業;若未依據申辦執業執照卻有執業行為,依法可處9,000元以下罰鍰。透過獸醫師執業執照上的QR code,每位飼主都能看到獸醫師們對於自身專業上的用心,每個獸醫師都是動物最寶貴的醫療資源,希望在新制度推行之下,獸醫師都能讓醫療水準與時俱進,也讓獸醫師的地位提昇,更受人尊重。

資料詳洽:
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 陳淵泉處長 電話:2959-6353分機200 手機0911-58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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