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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6年4月經合法通知,不到場協商之業者名單

2017-05-19發佈者: ntpcadmin 分類: 新聞

【新北巿訊】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統計,106年4月所召開之消費爭議申訴協商會議,計有12家業者於接獲市府開會通知後,無正當理由未派員出席,亦未向市府提出書面說明,嚴重輕忽消費者權益。
  法制局統計4月間未出席協商會議的12家業者,包括凱興國際開發有限公司、丞甫有限公司、雲林虎尾公安路停車場、板橋蘿亞手工婚紗公司、一心電動車、卡瓦蛋糕工場有限公司、威訊3C、莉茵美顏坊、漢翔開發有限公司、全國不動產(三重國小捷運加盟店) 、Gollum Cat寵物美容、華新商行等(業者地址及所涉爭議類型如附件)。
  消保官強調,協商會議是協助消費者與業者解決消費爭議之管道,但業者於市府通知召開協商會議之公文合法送達後,無正當理由不派員出席,導致已到場之消費者於現場空候而無法解決消費爭議,此類無故缺席之業者顯然漠視消費者權益,實無可取。法制局爰依新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第1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告未出席業者名單,並提醒消費者與該等業者交易時應特別注意。
  資料詳洽: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沈皆涼 消保官
  電話:(02)29603456分機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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