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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2週年 再提一波消費團訟

2017-06-26發佈者: ntpcadmin 分類: 新聞

【新北市訊】八仙塵爆2週年前,消基會將於今日下午2時再度為因八仙塵爆死亡者的家屬及受害者提起另一波消費團體訴訟,本次消基會受委託提起消費團訟的委託人共有337位,請求賠償金額初估達72億多元,連同上次委託的98位,請求賠償金額26億餘元,合計委託人共有435位,請求賠償金額約近99億元。
  法制局黃怡騰局長說,八仙塵爆發生於104年6月27日,依民法規定,損害賠償之請求權時效為2年,消基會除於塵爆週年為98位提出第一波消保團訟外,今天也再次協助337位受害人提出團體訴訟,本局非常感謝消基會積極為受害人辦理團體訴訟,期間花費了很多的人力及物力,更期待在消基會的努力下,受害人能獲得最大權益的保障。
  消基會表示,去年本會於八仙塵爆1週年時,為98位八仙塵爆受害人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之後陸續有更多的受害人申請加入,另部分原委託法扶會者,也因地檢署針對八仙公司之負責人等遲遲未能提起公訴,法扶會無法為他們依刑事訴訟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故而徵得被害人同意後轉請消基會提起消費團體訴訟,由於新增3百多位委託人的訴訟資料相當龐大,消基會動用了二十多位律師及工作同仁日夜努力整理、撰寫訴狀,終將在今天下午2時向士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第二波消保團體訴訟。
  黃怡騰說,自104年6月27日發生八仙塵爆以來,法制局積極協助受害人辦理各項法律程序,概述如下:
   ★聲請假扣押:於第一時間邀集義務律師,協助提起假扣押保全程序,並接續移轉法扶會辦理,共同保障日後勝訴判決之執行。
   ★建立法律連繫平台:結合本府、消基會及法扶會等熱心團體,共同關懷受害民眾權益。
   ★法律諮詢服務:邀請消基會及法扶會百多人次律師前往醫療院所舉辦法律權益說明會,提供受害人及家屬法律諮詢服務。
   ★協助刑事責任追訴:逐一取得訴訟委任書,委任律師協助被害人及家屬提出刑事告訴。
   ★協助刑事再議:對地檢署不起訴處分,邀集律師研議不服理由,提供被害人、家屬參考使用,提出再議。
   ★關注法律訴訟進度:對於八仙案所涉民事或刑事案件,均指定專人於法院開庭期到庭,提供參考意見。未來也將持續關注案件進度,提供必要之協助。
   ★參與家屬與保護協會會議:應家屬與保護協會邀請,參加案情討論並提供意見。
   ★參與專案會議:參加善款及專案會議,適時提供建議意見。
  新北市政府補充說明,刑事責任部分,呂忠吉所涉業務過失致死等案,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現二審在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審理中,法院已進行多次準備程序,逐一傳訊被害人到庭了解案情;至於八仙公司負責人等所涉刑責部分,高等法院檢察署於106年1月4日第2次發回士林地檢署續行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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