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有關台北市議員今天質詢北市交通局針對捷運與公車雙向轉乘優惠補助新北市不負擔一事,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收入與負擔應相符,才是正確的分攤方式,後續會與台北市再行協商。 新北市交通局說,台北捷運路網主管機關為臺北市政府,營業機構為其所屬的捷運公司,目前捷運與公車的轉乘優惠是由捷運公司來負擔,因此新北市不是沒付錢,而是依照新北市在捷運公司的股權比例來分攤。 交通局表示,基於收入與負擔應相符原則,捷運路網服務有收入或需有支出時,應按照持有股權比例分攤。雙北捷運路網係服務於兩市,如果台北市認為新北市分攤的比例太少,那是不是應該要討論增加新北市捷運的股權比例,後續將會與台北市再行協商。
資料詳洽: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蘇先知 電話: (02)29603456分機6800 新聞聯絡人:交通局技正劉剛伯 電話: (02)29603456分機6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