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僅為人民陳情案的處理程序,請老師安心。
二、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三、教育局全力捍衛每一位教師的發言權利,絕對不會以任何形式損及教師的任何權益。 育局全力捍衛教師言論自由 一、本案僅為人民陳情案的處理程序,請老師安心。
三、教育局全力捍衛每一位教師的發言權利,絕對不會以任何形式損及教師的任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