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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電影院防疫規範

2022-04-28發佈者: ntpcadmin 分類: 機關新聞

一、因應本土疫情發展,為保護本市電影片映演業之從業人員健康,鼓勵接種第3劑(追加劑),強化保護力, 如未接種者,仍應依文化部111年1月7日公告之電影院防疫管理措施(第五次修正)規定,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應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且滿14日,或每週1次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二、另自111年4月28日起,營業及公共場域取消實聯制之規定。
三、其餘各項防疫措施仍須繼續維持,詳細防疫管理措施,請參閱附件檢核表。

附件:電影片映演業防疫措施自主查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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