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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大雨期間公告停止上班,勞工出勤應注意那些問題?

2017-06-02發佈者: ntpcadmin 分類: 新聞

【新北市訊】因應豪大雨來襲,新北市政府已針對石門區、金山區、三芝區、萬里區、八里區及淡水區宣布停班,勞工局特別提醒雇主,針對勞工天災出勤應以作業安全為首要考量,非緊急必要,應避免快遞、餐飲外送等外勤工作,如因作業需要,依法應提供必要之安全防護設施及交通工具,如未提供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除須負擔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的職災補償責任,更應負擔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 。

此外,勞工工作所在地、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 如經宣布停止上班,勞工若因此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勞工如應雇主要求出勤者,建議雇主本於體恤勞工立場,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之協助(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6點及第7點規定參照)。

針對豪大雨期間公告停班的出勤事宜,如有疑義,可洽詢1999轉勞工局勞資關係科,或可至勞動部網站「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https://www.mol.gov.tw/topic/3067/1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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