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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公告113年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標準

2023-12-29發佈者: ntpcadmin 分類: 機關新聞
【新北市訊】新北市有線廣播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近日開會決議,113年度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新聞局今(29)日正式公告,延續市府實施多元頻道分組的政策方向,明(113)年轄內13家業者仍提供4組基本頻道組合,收視費用每戶每月99元至550元不等,盼有線電視服務往多元化方向邁進,相關基本頻道分組收費標準將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正式實施。
新聞局長張愛晶表示,新北市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共13家為全台最多,為讓有線電視的收費辦法逐步朝向「選想要的、看想看的」收視付費之精神邁進,在費率審議委員會的要求下,各家業者於113年度仍提供4組基本頻道組合供收視戶選擇,同時收視戶依需求加購其他額外付費的組合或數位加值服務,讓有線電視服務更接近民眾收視習慣及需求。
為督促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善盡地方媒體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持續要求業者應積極參與本市社會救助與公益服務,且相關經費支出不得少於112年視訊收入2%;同時持續配合市府照顧低收入戶政策並積極宣傳,針對本府社會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提供免裝機費、基本頻道收視費,照顧經濟弱勢族群。
另外,有關民眾關心迪士尼旗下「國家地理頻道」、「衛視中文台」、「衛視電影台」、「STAR Movies Gold」及「STAR World」等5個基本頻道,將於113年1月1日起終止經營之替補頻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於12月25日決議,依行政程序法第93條規定,以附期限許可,同意各系統經營者所提出之替補頻道之申請,包含營運計畫中「頻道之規劃及其類型」基本頻道與付費頻道異動,許可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同年3月31日,屆期該會如認為必要時得延長三個月。
新聞局表示,委員會審議系統經營業者申報之113年度基本頻道收視費用,係綜合考量其收視服務品質、服務內容、頻道規劃、財務狀況、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數位創新服務及公共服務投入等情形,訂定各業者分組組合之收費標準。
新北市費率審議委員會自12月起陸續召開多次會議,邀請消費者保護團體、傳播、財經、會計、法律等專家學者,針對業者經營狀況與提報費率資料進行面談及審議,決議明(113)年13家系統經營者之收視費用,另委員會也強調,業者如有惡性競爭情事,將立即重啟費率審查機制,積極確保消費者收視權益。

  • 聯絡人:雷思庭
  •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新聞局新聞聯繫科
  • 聯絡電話: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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