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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06年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相關事宜

2017-01-06發佈者: ntpcadmin 分類: 新北市公告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公告日期:2016/12/30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 年12 月28 日
發文字號:北府新行字第10525401371 號
適用起訖:106 年1 月1 日至106 年12 月31 日
主旨:公告「新北市106 年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相關事宜。
依據:
一、有線廣播電視法第44 條規定。
二、有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17 條規定。
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 年1 月30 日通傳綜規字第10540002060 號令修正發布之「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詳閱附件

附件:公告「新北市106年有線廣播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用」相關事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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