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升溫,新北市有15家電影院,新聞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公告「三級警戒延長至7月26日 新北市電影片映演場所維持暫停營業」,違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避免室內密閉空間成為防疫破口。
新聞局表示,避免不必要的人員群聚,新聞局針對室內封閉、具感染風險的電影片映演場所(電影院),公告維持暫停營業,以防疫為優先,請大家共體時艱,後續依市府整體防疫政策進行滾動式調整。
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聞局 新聞行政科 吳宥妘 0931222223